第183章 为勇敢善良的人披上坚固的铠甲(2/2)
因为记得不错的话,今年2018年,年中的时候,就发生了一起轰动的正当防卫的案件!
这种电影拍出来的意义是什么
是反映社会存在的问题,是普法,是告诉大家第二十条的社会意义在于它鼓励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以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某种程度上《第二十条》和《我不是药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当然,其实陈默当下也只是有这么一点想法,具体要不要拍,如何拍,剧本怎么写,都还没有什么头绪。
所以,他又一次来到了宏景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欧阳静听到陈默询问这个,顿时就是眼前一亮。
一方面是因为,这几年,关于正当防卫的案件,可以说出了不少轰动一时的大案。
最近的,最轰动的,莫过于2016年发生的,去年6月二审判决的“余欢案”!
对于宏景律师事务所来说,陈默关注的案件,那就是他们律所的机会所在啊!
早前的网络诽谤第一案,后面的网络暴力第一案,可以说,都让宏景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出了大名。
而相比起前面的那两类案件,“第二十条”正当防卫,其实社会舆情更加强烈。
因为,前面的网络诽谤,网络暴力,这些,更多的是涉及到了“精神层面”“名誉层面”的伤害。
而“正当防卫”却往往都是涉及到了身体层面的人身伤害。
网络诽谤也好,网络暴力也罢,通常都是刑事自诉案件,可是正当防卫被提出来的话,那大多时候就基本上是涉及到了刑事案件,几乎都是公诉案件。
欧阳静虽然不是专门的刑事案件律师,但是对大名鼎鼎的“第二十条”却还是非常熟悉的。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使用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非法侵害必须是当前发生或即将发生的。
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制止或者抵御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
防卫行为的手段必须是合理的,不得明显超出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的对象必须是正在进行非法侵害的人!”
“而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相对灵活,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例如,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事实、证据比较复杂,相当部分的案件缺少证据。传统的司法理念和“死者为大”“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认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
“陈导是想拍这种题材的电影吗”欧阳静说着一脸期待地看着陈默。
陈默点了点头道:“是有这个想法,所以来找欧阳律师,就是想咨询一下这方面的相关问题。同时也想请欧阳律师你们律师帮忙。”
“陈导想要我们律所帮您什么忙”欧阳静对陈默提出来的要求还是相当重视的。
没法不重视啊!
法圈里面谁不知道,陈默一旦关注某个类型的案件,通常都会和现实挂钩,而一旦某个律所能和陈默合作,那么得到的好处,绝对是足够让同行羡慕嫉妒恨的。
关键是,陈默可不是第一次拍这种涉案电影了。
而且前面几次都做得非常好。
“我想找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比较轰动的案例,最好是能够找到当初办案的律师,乃至于检察官,以及案件的事主。”陈默说道。
他目前还没有确定,是像老谋子的《第二十条》里面那样,以检察官做为主视角,还是以律师作为主视角,或者两者兼具。
这需要他去实地走访,收集相关的资料,了解到更多相关案例和背后的故事之后再去思考。
这种很具有专业性的电影,可以说,真不是那么好拍。
《第二十条》里面为什么被人诟病那么多,其实在陈默看来,一方面固然是因为老谋子的老毛病,另外一方面也是陈默觉得是对方真的没有做好充足准备。
否则也不至于在最后,他伸张正义的方式,居然是打感情牌。
原版的《第二十条》,在陈默看来,最大的问题在于,全片都在讲男主家里长短,以及他自身人性道德的挣扎,而不是案子里法律的争议,案子都没讲清楚就草率地收尾了,留了太多空间给夫妻俩拌嘴。
也和案件的内核没太大的关系,甚至根本没讲清楚故意伤害、互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哪。
这也是为什么陈默一直觉得,那部电影是导演和编剧都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的情况下拍出来的。
否则的话,哪怕多找点法圈的相关人士,进行指导,也不至于拍成那样。
陈默不急,所以,他的计划是接下来用很长的时间,慢慢地去接触,去了解那些相关的案例,同时去了解这个类型的案件,在实践当中具体是如何的
至于为什么要选那些曾经轰动一时的案例
一方面是因为,这种案例,的确会更具有代表性,另外一方面当然也是出于电影本身考虑。
如何让一部现实题材的电影,获得更广泛的影响力
从私心来说,那么自然是那些曾经轰动过的案例,更容易宣传,对电影也有更大的好处,让观众们也可以不那么的陌生。
更有代入感!
从电影本身来说,那些能够造成轰动的案件,本身也更具有“戏剧张力”!
“余欢案”为什么能轰动一时
因为法律与伦理道德的冲突!
案件涉及法律与伦理道德的问题。余某在母亲受到巨大侮辱后,选择了反抗,这一行为得到了广泛人民群众的认可,认为他是正当防卫!
可是实际上,不是群众认可认为他是正当防卫就是正当防卫。
而且这个案子它触及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社会对黑恶势力的反感以及司法判决的公正性等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判个无期好像说得过去,但我们是礼仪之邦,我们国家是讲孝道国家,试问,哪一个男子汉,在母亲受到巨大侮辱后,会选择沉默试问,哪一个男子汉在母亲受到巨大侮辱后,不采取行动因此说余欢是正当防卫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因此,此案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
而今年八月份会发生的同样的轰动一时的“昆山龙哥”案,为什么轰动
因为一方面是行凶者被反杀了!
而且是当街行凶被反杀,本就可以说非常离奇的案件。
当然了,相比起余欢案来,或许本身就是一种司法的进步吧。
“昆山龙哥”案件可以说相比起余欢案来,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在案发之后,仅仅几天的时间,警方就联合检察部门发布了通报,判定于某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无罪释放!
这样的结果可以说真正的是大快人心。
这个案件也被很多人认为,是一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正当防卫案件,也正是因为此案,正当防卫法直接进步了十年。
今年还有一个赵雨的见义勇为案,以及同样的轰动一时的涞源反杀案!
不过,陈默倒是觉得老谋子在电影里面的校园霸凌的案件有些拉,但是这个立意却是很具有代表性的。
如果是他,他或许也会在电影当中加入这类的案件。
当然,目前来说,这些都还为时尚早。
和欧阳静以及宏景律师事务所的另外一个刑事律师殷明律师交流之后,陈默才惊讶地发现,实际上,哪怕是宏景律所每年接到的关于这类的案件,都有不少。
而且绝大多数,都并没有像那些轰动一时的案件那样简单,更多的反而是被判防卫过当,或者很多时候都很难被判是正当防卫,乃至于防卫过当。
而是直接是被判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
这也让陈默对拍这个题材的电影更加的坚定。
不过,他也想到了,像余欢案,其实里面还涉及到了不少更加敏感的东西,能不能拍,这类的敏感案件,还真的不好说,到时候估计还有的折腾了。
或许老谋子把主视角定在了检察官上面,也有出于这方面的考量吧